30%是標準?此次,浙江省主動提出允許在低價藥在國家標準內由企業在一定幅度內提價,可以說是藥價放開的重要落地舉措。
至于這個調價幅度是多少?9月22日,浙江省藥械采購平臺發布了《關于調整部分在線交易藥品參照價等的通知》?,F階段供應困難的甲氨蝶呤片等42個低價藥產品參照價,在原參照價基礎上上調30%作為新參照價價格。
不知道未來低價藥提價是否會有30%這個統一標準,但是這30%應該是可接受的范圍。雖然這個調價30%的幅度不知道是如何測算的,從藥價放開的角度來講,仍是有些行政命令的味道,不過,對于目前一直強調降價的藥品來說,這實在是得了不起的進步。這部分低價藥終于迎來福音了,為浙江衛計委點贊。
降藥價是醫改的重要目標之一,近年來各省在“砍價”方面的功力,都體現得淋漓盡致??墒?,如果壓價背離了市場規律和需求,就會出現一個嚴重的現象——“藥荒”。廉價藥、低價藥屢屢出現藥荒的背景下,浙江此次調價成為行業破冰之舉,這也是現實之舉。因為只是一味降價只能造成兩種結果:
第一,患者尋求價格更高的替代產品,醫保支出和患者負擔加重;第二,斷貨,患者治療面臨困境,衛計委再去提價要求企業生產。反正降價之后都得提價才有企業生產,或者尋求價格更高替代品,與其這樣還不如主動給企業生產動力,可能在醫保和患者支出更經濟。在廉價藥、低價藥的短缺都是全國性的情況下,期待浙江的行動能夠得到更多省份學習。
落標藥品有機會了
此外,通知還表示,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內未中標藥品(急救藥品除外),如需長期備案采購,由醫療機構根據《浙江省網上藥品集中采購備案采購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向省衛生計生委提出申請,經省衛生計生委和省人力社保廳審核,由省藥品集中采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公布后實施。
在價格之外,浙江衛計委又給藥企一個重大利好,只要醫院需要,還可以備案采購。雖然預期審核會嚴格,但是,對于很多因為價格或者其他因素等落標的藥品來說,仍是一個重大機會。
允許部分藥品漲價30%,是否符合常規?
發布日期:2015-09-25 瀏覽次數: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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